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总体工作思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制定和落实一系列惠民利民政策措施,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平稳运行。
一、1—4月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1—4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88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9459人。春节前,全市异地就业农民工返乡11.8万人,至今年4月底,通过各种方式,有10万人实现再就业。从总体上来看,全市就业局势基本稳定,没有出现失业人数大量增加,没有出现农民工大量滞留的现象。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减少企业现有岗位流失。阶段性降低了企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全年为企业减负750万元;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将社保补贴政策由原来的“先缴后补”改为“同缴同补”,腾出了更多的资金用于培训促就业,1—4月落实社会保险补贴4893.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726.3万元。同时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安排了3000万元对困难企业给予岗位补贴。二是推进重点人群就业。继续坚持“三步四级”方式动态援助了全市19户“零就业家庭”当月就业;投入350万元购买了500个公益性岗位安排困难对象就业;从培训、岗位、信息、政策等方面援助了455名独立工矿区失业人员和61名未就业的退役人员;投入236万元对2364名农村贫困人员进行扶贫培训;为返乡农民工举办了40场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4万个;为大学生举办了15场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4000多个,召开了高校大学生就业专题座谈会,举办了大学生创业意识大讲堂,培训大学生5000人次。三是统筹城乡就业。在全市开展25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乡镇和4个城区就业示范街道的试点示范工作,实现农村劳动力有组织的转移就业2万人。城乡联动开展了职业介绍服务工作,1—4月,召开招聘会79场,同比增加52场,提供就业岗位信息5万多个,介绍成功3万人,重点解决了九华、高新区、双马等园区企业用工需求。四是城乡结合开展了各类人员的技能培训工作。1—4月,全市培训企业职工1.6万人,再就业培训4487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7876人。五是积极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面向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以及中小企业老板广泛开展创业意识培训、提升培训,1—4月,创业培训6219人(其中创业意识培训5260人),600多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3000多个。同时,我们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支持,推动我市创业政策和服务体系建设,我市被列为全国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九华、高新创业园成为“湖南省创业带动就业湘潭基地”。
(二)社保运行基本稳定
1—4月,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新增1.53万人、1.56万人、0.34万人、0.76万人、1.36万人。五项社会保险费征收7.2亿元,同比增长24.5%。全市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共支出6.7亿元,同比增长34.9%,保障了10.67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1.64万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1.46万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2.5万人次住院治疗、1114人的工伤工亡待遇、789人的生育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总人数为39万人,缴费人数为18.9万人,基金收入3315万元,支出762万元,6136人享受待遇。社会保障局势基本稳定,没有出现大面积的停缴断保,没有出现新的待遇支付拖欠现象。一是积极做好了增发养老金工作,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达到1051.56元,首次超过了省平均数,超过27.6元。全年增发养老金1.5亿元。二是调整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参保职工住院报销比例从63%提高到75%,参保居民住院报销比例从40%提高到45%,两项增加老百姓待遇5350万元。三是全面开展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补缴补建工作,全市新增城镇居民参保1081人,缴费4300万元。四是对因病或非因公致残以及从事特殊工种企业职工,办理提前退休,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目前已审核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1100人。五是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补助资金,解决了7.5万名困难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参加医保问题。六是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着手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继续抓好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七是从今年1月1日起,对计划内生育的企业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进一步提高了女职工生育待遇,全面实现了计划生育人员政策内项目生育分娩费用全额支付,全年增加老百姓待遇200万元。八是投入120万元建设失业保险新系统,4月1日开始启用。改革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办法,全市10万多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实现自主选择银行领取养老金。
(三)劳动关系基本稳定
1—4月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举报投诉案件287件,与去年四季度比增长2%,增幅较小。接待来访1460人次,同比增长26%;处理来信164件,增长32%。劳动关系基本稳定,没有出现大规模群访事件,没有出现剧烈的劳资矛盾冲突。广泛对企业进行了“三法一条例”和社保政策宣传培训和上门咨询服务。加强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建设,市本级企业劳动争议自主调解成功率达93%。在全市大型国有集体企业和28家50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推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导用人单位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劳动合同签订率进一步提高。为2700名农民工清欠工资1600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一)就业局势依然严峻
就业总量性矛盾长期存在,结构性矛盾没有根本改善。从1—4月情况看,金融危机影响凸显。一是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和农村外出务工人数减少。1—4月新增就业人数1.88万人,与去年1—4月的2.25万人比,减少了0.35万人,下降16.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6%,同比增长0.4个百分点,与上年度第四季度比增长0.3个百分点。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2.85万人,同比减少了0.2万人,下降了5.99%。二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我市今年有应届高校毕业生3.2万人,加上回潭就业毕业生0.1万人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0.15万人,2009年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总人数3.45万人。目前已就业的只有2.1万人,占毕业生总数的60.4%,同比下降了11个百分点。三是市内企业出现了岗位流失。据统计,去年下半年以来,全市停产、半停产的企业为90户,涉及职工8000人。
(二)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更加困难
随着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加大,已经影响社会保险的参保和缴费,基金支付面临风险。一是新增参保人数下降。1—4月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为1.53万人,同比减少0.5万人,减少了22.5%。五项社会保险共扩面5.5万人,同比下降32.9%,增速大大放缓。二是基金增支大于增收。1—4月全市共征收企业养老保险费4.1亿元,发放基本养老金4.4亿元,支出大于收入0.3亿元。1—4月五项社会保险征收7.2亿元,同比增长24.5%;支出6.7亿元,同比增长34.9%;支出增长率大于收入增长率10.4个百分点。三是基金平稳运行压力加大。随着“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政策措施的实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难度更大。而在待遇支付上,随着近几年调整企业基本养老金待遇、解决历史拖欠养老金问题、国企改革改制社保费挂账,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病残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进入养老保险统筹,困难企业退休退养人员进入医疗保险统筹,老工伤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纳入工伤保险管理,以及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调整的实施,待遇支付刚性增长幅度加大,基金运行的压力加大。
(三)劳资纠纷矛盾仍然突出
从1—4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来信来访情况来看:一是劳资纠纷明显增多。今年,1—4月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89件,同比增长了125%,占上年度全年总数的63.6%,涉及劳动者268人,占上年全年总数的59%。二是工资支付案件增多。金融危机影响到实体经济后,企业由于效益下降,拖欠工资、克扣奖金、不支付加班费、不落实工时和休假制度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增多,1—4月劳动监察工资支付案件为103件,占举报投诉案件的36%;劳动合同案件92件,占32%;社会保险案件78件,占27%。三是集体争议案件增多。1—4月集体争议案件为3起,涉及劳动者46人(去年集体争议案件2件,涉及人数35人),集体争议案件有上升的趋势。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加强示范,稳定城乡就业局势。
1、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系列民生政策。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继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应对金融危机,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特别是落实国家“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帮扶企业的政策措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和最近推出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制定我市贯彻落实以上政策措施的具体操作办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2、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就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乡镇和城区就业示范街道的试点示范工作,示范点全年有组织的转移就业2.5万人。全年搜集提供用工信息10万个,召开150场以上用工招聘会。重点解决九华、高新区、双马、易俗河等园区企业的用工需求。全年新增城镇就业4.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9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万人。
3、着力解决重点人群就业。继续坚持“三步四级”的动态就业援助办法,确保全市“零就业家庭”在当月实现就业。出资购买1000个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群众就业,6月底前落实到位。全面开展独立工矿区就业援助行动,建立健全城镇军队退役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对7000户农村贫困家庭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近期开展“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和贫困大学生就业援助特别行动。
4、全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以我市被列为全国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九华、高新创业园成为“湖南省创业带动就业湘潭基地”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支持,推动我市创业政策和服务体系建设,着力突破小额担保贷款难题,全面启动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措施。大量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和提升培训。全年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促进3000人成功创业,新增就业岗位10000个,实现就业倍增效应。
5、加强技能培训促就业。通过加强对企业提取培训经费督促检查来抓企业在职职工培训,结合25个示范点乡镇建设抓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加强失业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有重点的进行再就业培训。全年培训企业职工5.2万人、失业人员1.1万人、农民工2.3万人。
(二)完善制度,争取试点,巩固和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大力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补缴补建工作,逐步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将在市内就业的未参保农民工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在高新区、九华区开展养老保险全覆盖示范区建设。全年新增参保18.37万人,社会保险费征收总额14.7亿元。
2、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等试点工作。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开展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缴费,今后可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继续抓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3、努力保障病残人员、困难家庭人员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权益。对因病或非因公致残以及从事特殊工种企业职工,办理提前退休,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继续争取国家、省专项补助资金,全面解决政策性破产、依法破产企业以及尚未破产的困难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医保问题。逐步将市属国有改革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解决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用和辅助器械费用问题。
4、切实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益。去年我市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试行办法,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有了制度安排,下一步,我们将优先园区周边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优先给予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服务。
5、全面提高社会保障待遇。全面落实调整了的职工医保政策,提高统筹资金支付额度,降低职工自负比例。落实居民医保政策,规范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程序,加强基金管理,逐步实现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对计划内生育的企业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全面实现计划生育人员政策内项目生育分娩费用全额支付。
(三)加强法制宣传,夯实基层基础,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对各类企业进行“三法一条例”和社保政策的宣传培训咨询服务,6月底前服务企业500家以上。在全市200人以上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坚持调解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处理各类劳动争议纠纷。在全市国有集体企业和50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面贯彻《劳动合同法》,实现所有企业和用人单位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在企业全面推行初次免罚制度、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帮助企业规范用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