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 职 须 知
来源:湘潭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日期:2008-04-22 阅读:

 

 

1、求职者注意事项:

1 用工单位开具工资不能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 用工单位不得扣押求职者的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件,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培训费和押金等。

3 求职者应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4 请到正规职业介绍机构求职(必须有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

5)求职者相关信息将会发布在湘潭市人力资源网www.xtrlzy.gov.cn,如有不同意者,请与服务台联系及时撤消。

2、求职者须年满16岁,凭有效身份证填写《求职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3、求职者可以参加周三雨湖区职介中心、周五市职介中心大厅的现场招聘会,也可以直接到服务台免费登记求职。

4、招聘会现场,招聘单位工作人员都佩戴工作牌,请求职者慎重确认,不要轻信其他人员和散发的传单,谨防上当受骗。

5、求职者的信息将被及时整理、匹配,并录入人力资源信息库,以待用工单位查阅,请求职者保证电话畅通,等待用工单位的通知。

6、求职者在匹配岗位后,请三天内向中心反馈信息,否则视同推荐成功,不再予以推荐。

湘潭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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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32-8533451   853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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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湖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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