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保障厅厅长赵湘平指出今年要重点加强对就业和社保基金的监督
在日前召开的全省劳动保障纪检监察系统会议上,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厅长赵湘平指出:今年要重点加强对就业和社保基金的监督。他就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强调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把反腐倡廉建设单列出来,作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五大建设之一,明确要求“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高度,精辟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这些新论断和新要求,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论述精辟,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重要性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对反腐倡廉规律性的把握达到了新的境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全面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的要求上来,采取有效措施,把加强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落到实处。
近年来,正因为我们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劳动保障业务工作一起抓、两手硬,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把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抓不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工作规则和工作流程;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对人事、财务、行政审批的监督权。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反腐败教育深入人心,违纪违法案件明显减少,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反腐倡廉工作逐步从侧重遏制走上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的轨道,保持了健康发展、逐步深入的良好势头,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推进我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省厅党组的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同志们表示感谢!
2008年是我省劳动保障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各项任务十分繁重,广大干部职工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纪委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开创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
二、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反腐倡廉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经常性、建设性的工作。建设的重点是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目标是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我们要按照这样的理念,转变反腐倡廉的观念,调整反腐倡廉的思路,确立衡量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标准,把工作方式、工作方法转到更加注重事前预防、更加注重从源头上根治、更加注重制度防范的轨道上来。
一是要抓基础,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抓教育始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各级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纪委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把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第一道防线,采取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科学发展观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要认真总结以往经验,进一步改进思想道德教育的方式方法,增进说服力和感召力,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加强教育、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努力培育氛围、营造环境,使反腐倡廉成为一种自觉、一种自然,使廉洁自律成为一种共识、一种共为。
二是要抓规范,切实提高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充分发挥法律和制度的规范作用,是进一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土壤的重要条件。劳动保障部门承担着重要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依法行政是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宗旨的根本保障。建立科学规范、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是我们必须重视和加以解决的问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制定阶段目标,明确单位责任,加强监督落实,自觉把行政权力的运行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要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契机,认真落实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评议考核机制,全面规范和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水平,严厉查处各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要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配套制度,积极探索统一、联合、集中办理许可和审批的工作方式,不断强化劳动保障管理和服务职能。要特别重视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找准劳动保障领域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进一步规范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提高劳动保障工作的社会开放度、透明度、参与度和公信度;直接为群众服务的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等,要做到办事公开,向社会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举报电话等;要根据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大力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快“劳动保障公众服务网”和“12333举报投诉热线”的推广应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打造“阳光劳动保障”,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透明度。
三是要抓行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劳动保障行风建设至关重要,不仅关系到劳动保障部门和劳动保障干部队伍的形象,而且关系到劳动保障事业的兴衰成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立足于实现、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立足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省纠风办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坚决纠正劳动保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把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在认真抓好“万人评议省直机关作风建设”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2008年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效能型机关”为重点,要大力弘扬“真心真意为民着想,诚心诚意为民解难,实心实意为民办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职业风范和“以人为本,尊重劳动,廉洁自律,勤政高效”的职业道德,始终保持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为民、务实、清廉的好作风,始终保持全省上下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好局面。要以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为内容,以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使各级劳动保障经办服务窗口单位的服务环境、办事程序、内部管理、服务行为更加规范和完善,使我省劳动保障经办服务窗口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四是要抓重点,切实加强对就业和社保基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职能和任务发生了重要变化,从“管人”为主转变为既“管人”又“管钱”,并“管钱”为主。基金规模越来越大,基金风险越来越大,劳动保障部门的责任和压力也越来越大。管好用好基金不出问题,是劳动保障系统预防腐败、保持廉洁的重中之重。这些年来,我们在加强就业和社保基金监管尤其是在制度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去年来,厅纪检组、监察室牵头,基金监督处和各险种经办机构共同参与,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社保经办内控机制、工作规则和工作流程,在社保基金“收、管、发、补”四个关键环节都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规则和程序,基本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钱,从源头上堵死了产生腐败的环节和漏洞,确保了基金安全。在国家和省组织的审计检查中,没有发现大的违纪违规和贪污挪用基金的现象,基金运行平稳。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省基金管理中还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挤占挪用基金的现象,基金违规违纪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纠正审计和我们自己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特别要分析查找在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建立健全维护基金安全的长效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基金安全完整。要特别重视和加强基金安全和基金纪律教育,面向所有基金管理和经办人员,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件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两种意识”和“两种观念”。树立“两种意识”:一是树立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意识,就业和社保基金是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实现劳动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必须精心维护、精心管理;二是树立基金纪律是“高压线”的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基金安全,干部就安全;保护基金,也是保护干部。树立“两种观念”:一是树立组织观念,就业和社保基金的管理使用要坚持民主决策,特别是在基金征缴、管理、分配、拨付等重大问题上要集体研究、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二是要树立纪律观念,凡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都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变通,更不允许利用职权为部门或个人谋取非法利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执纪,凡是涉及基金管理的违规违纪行为,都要认真调查处理,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最大限度地挽回基金损失。
三、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
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也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党组、党委的重点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党组、党委要把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各自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具体工作的落实。
一是要提高反腐倡廉的领导水平。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干部的自律很重要。监督总是外在的,也非常有限。制度是死的,要靠人来执行。所以,领导干部带头自律,是反腐倡廉重大决策能否落实的关键。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决抵制权力运行中的各种利益诱惑,在重大决策、行政审批、项目安排、基金管理、干部任用、政府采购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严格自律、接受监督、当好表率的同时,要认真承担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对配偶、子女和直接分管的下属单位、负责干部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及时指出问题并督促纠正,使他们也能够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二是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省委要求,厅党组最近转发了两个要点,一个是省纪委《关于2008年全省反腐倡廉工作要点》,一个是《2008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点》。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干部,落实到每个岗位。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省厅将继续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对各市州劳动保障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必须抓好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各级劳动保障纪检监察部门负有重要责任。各级要在工作上高度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在政治上充分信任纪检监察队伍,在生活上切实关心纪检监察干部,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